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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来源:亭湖人社 时间:2025-02-14 作者:箐箐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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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区范围内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含视同缴费时间),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以证书核发时间为准)的企业职工,在取证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申领技能提升补贴。在《江苏省2023年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工种)目录》(以下简称“省培训补贴目录”)内的按《江苏省2023年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及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基准》(以下简称“省培训补贴基准”)的标准进行补贴,不在省培训补贴目录内的,统一按照省培训补贴基准中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补贴项目的C类标准进行补贴。纳入“省紧缺职业(工种)目录的,补贴标准在一般职业(工种)的补贴标准上上浮30%。

申报程序:

现场办理(亭湖区政务服务大厅139窗口、线上办理(江苏人社网办大厅、江苏智慧人社APP、江苏智慧人社微信小程序)

联系电话:68773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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