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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金发放

来源:亭湖人社 时间:2025-02-14 作者:箐箐 浏览量: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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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失业人员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失业人员已经进行失业登记,符合以上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失业前累计缴费每满一年享受2个月,最长期限不超过24个月。缴费不满10年,待遇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5%确定;缴费满10年不满20年的,待遇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50%确定;缴费20年以上的,待遇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55%确定

申请程序

现场办理(亭湖区政务服务大厅139窗口、线上办理(江苏人社网办大厅、江苏智慧人社APP、江苏智慧人社微信小程序)

联系电话:68773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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