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全额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补贴期限累计最长不超过3年,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以上均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保补贴时年龄为准)。
申请程序:
用人单位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户口本到亭湖区政务服务中心先进行失业登记,再申请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符合就困认定条件的到相应的参保地办理社保补贴申领。
联系电话:68773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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